2月8日,邯郸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邯郸市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方案》的紧急通知。《方案》要求,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,达不到条件的单位不得复工复产。
其中《邯郸市主城区部分公交线路恢复运营的实施方案》规定如下:
一、恢复公交运营时间
拟定于2月10日零时起。
二、运营时段及发车间隔
首班7:00分,末班19:00分,双向对发,间隔20-30分钟。
三、运营线路安排(两纵两横共4条)
21路:鑫岭家具城、百五区—高铁站(南)。线路走向:鑫岭家具城、百五区始发—前进大街—人民路—秦皇大街—丛台路—终点高铁站(南);(可临时延伸到科技中心)
33路:中华北公交枢纽—新一中。线路走向:中华北公交枢纽始发—中华大街—终点新一中;
49路:清水湾—高铁站(南)。线路走向:清水湾始发—前进大街—联纺路—秦皇大街—丛台路—终点高铁站(南);
40路:紫薇园—新一中线路走向:紫薇园始发—广泰街—家和路—滏东大街—渚河路—光明大街—学院北路—中华大街—终点新一中。
四、保障措施
1.恢复运营后,严格落实车辆“一趟一消毒、一趟一通风”工作;每车配备两名专职体温检测员。
2.所有乘客先检测体温后乘车,出现发烧、咳嗽等疑似病情的、不戴口罩的乘客禁止乘车;减少乘客乘座人数,乘客乘车时隔位分散乘坐。
3.严格做好司乘人员防护工作,上岗人员要身体健康,每日3次定期测量体温,异常情况及时上报,严格按规定处理。“三类人员”(正在治疗的人员、密切接触的人员、发热人员),以及近期有往返疫区经历的不准上岗。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办公区域通风、消毒等防护工作。
4.市疫情防控组负责保证公交枢纽站点的卫生、公安人员的配备到位。
5.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要做好公交运营车辆防控设备、司乘人员防护等物资的保障工作,确保公交线路安全运营。
6.根据疫情发展、客流变化及物资到位情况,适时增加恢复线路的范围和条数,逐步实现公交线路全面正常运营。